一、液压系统图形符号的构成要素
构成液压图形符号的要素有点、线、圆、半圆、三角形、正方形、长方形、囊形。点表示管路的连接点,表示两条管路或阀板内部流道是彼此相通的。
点划线所框的内部表示若干个阀装于一个集成块体上,或者表示组合阀,或者表示一些阀都装在泵上控制该台泵。
大圆加一个实心小三角形表示液压泵或液压马达(二者三角形方向相反),中圆表示测量仪表,小圆用来构成单向阀与旋转接头、机械铰链或滚轮的要素,半圆为限定旋转角度的液压马达或摆动液压缸的构成要素。
正方形是构成控制阀和辅助元件的要素,例如阀体、滤油器的体壳等。
长方形表示液压缸与阀等的体壳、缸的活塞以及某种控制方式等的组成要素。半矩形表示油箱,囊形表示蓄能器及压力油箱等。
二、图形符号的规定
㈠标准规定的液压元件图形符号.主要用于绘制以液压油为工作介质的液压系统原理图。
㈡液压元件的图形符号应以元件的静态或零位来表示;当组成系统的动作另有说明时 ,可作例外。
㈢在液压传动系统中,液压元件若无法采用图形符号表达时,可以采用结构简图表示,
㈣元件符号只表示元件的职能和连接系统的通路,不表示元件的具体结构扣参数,也不表示系统管路的具体位置和元件的安装位置;
㈤元件的图形符号在传动系统中酌布置,除有方向性的元件符号(油箱和仪表等)外,可根据具体情况水平或垂直绘制。
㈥元件的名称、型号和叁数(如压力、流量、功率和管径)等,一般应在系统图的元件表中标明.必要时可标注在元件符号旁边。
㈦标准中未规定的图形符号,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所列图例的规律性进行派生;当无法直接引用和派生时,或有必要特别说明系统中某一重要元件的结构及动作原理时,均允许局部采用结构简图表示。
㈧元件符号的大小以清晰、美观为原则,根据图样幅面的大小斟酌处理,但要保证图形符号本身的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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