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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超第三轮第二比赛日争议不断!马宁执法引质疑?

  • 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17日 11:52|
  • 来源: 24直播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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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超联赛第三轮,第二比赛日结束,当天五场比赛悉数进行完毕,与首日相比,昨日赛事引发诸多讨论,尤其是北京国安同成都蓉城的较量,裁判马宁赛后再度成为网络焦点。

这场焦点对决非北京国安主场迎战成都蓉城莫属,中国足协委派马宁、周飞和张铖担任裁判,这也是继22年世界杯后马宁的常规搭档,他们彼此协作已经相当纯熟,配合也极为默契,此举足见足协对赛事的高度关注。

赛事期间,马宁判给一次点球,并且向一名球员出示了红卡,在比赛临近尾声时,张玉宁形成绝佳单刀机会,马宁立即鸣哨终止了比赛,这些判罚随后引发了广泛质疑,现在就让我们逐一探讨这三个引发争议的细节。

张玉宁最后形成了单打局面,马宁立刻鸣哨终止了比赛,这个判罚成了球迷们批评的焦点,不仅是球迷,一些自诩为媒体的人也在煽风点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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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媒体人已经将比赛以马宁吹哨告终的情景阐述得十分详尽,我们无需再行赘述,那么马宁鸣哨判定比赛终止是否存在疑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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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裁判员宣布的额外时间共7分钟,当比赛时长加上额外时间届满后,裁判有权随时终止赛事,不过裁判也需审慎把握终止比赛的恰当时刻,要充分考量足球项目的独特性和规则内涵,协助赛事有序收尾,防止产生无谓的争议。

这个案例里,裁判其实早就能鸣哨终止比赛,但通常做法是等到角球踢完,原因是球发出后对方可能立刻传中,马宁当时有结束比赛的意图,不过这种球还在罚球区争抢,这时候鸣哨终止比赛是不妥当的。球被挡出罚球区后,对方立刻远射,皮球击中张玉宁,又弹到马宁身上,随后又险些帮助张玉宁形成绝佳单刀机会,马宁随即鸣哨,比赛到此结束。

首先需要指出的是,不管马宁是否鸣哨终止比拼,张玉宁的独闯龙潭根本无从谈起,毕竟皮球触碰了裁判,并且构成了一次显而易见的进攻企图,此类情形下裁判必须叫停赛事,以界外球重启而非媒体人声称的间接界外球来重新开始。既然决定采用界外球来重启,在时间已到这个前提下,完全可以立刻终止比赛,完全没有必要等界外球重启后再宣告结束。

由于这个判罚导致马宁赛后遭到国安球迷的当面指责,不过我认为真正存在争议的是那个点球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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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分钟杨立瑜带球超越对手,元敏诚急忙上前拦截,他摔倒在了禁区线上,马宁立刻判给点球,同时因为他破坏了一次很好的得分可能,出示了黄牌,裁判随后决定回看录像,VAR系统提出了这个建议。

VAR指出裁判员判罚点球确属明显失误,这种失误体现在两个层面,其一犯规地点位于罚球区外,裁判员判罚点球确属明显失误,其二元敏诚的拉扯动作未达到犯规标准,马宁吹罚犯规判罚点球确属明显失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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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首个判罚对比,尽管违规位置位于罚球线之外,看似是公正的裁决,但实际涉及的是一次拖拽行为,拖拽有时会形成连续动作,因此执法时需考察拖拽的连贯性。所以只要马宁和VAR认定拖拽确实犯规,那么判给点球是合理的。

反复看到罚球界限被提及,似乎是为了和视频助理裁判商议犯规位置,假如确实如此,视频助理裁判的介入便存在疑问,倘若你确认是拖拽犯规则没有异议,这种客观的犯规位置应当很容易认定,如果长时间争论焦点始终在罚球区内外,表明这并非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。

因此我们推测王迪插手,是觉得那次的拖拽动作,还够不上构成点球犯规的标准,有时我们拿欧足联或者FIFA的录像来作参考,要知道欧足联的判罚尺度比较宽松,不一定适合中超,那么我们先看一组亚足联的视频,进行一番比较。

视频里头,白队球员扯着对手的球衣,这个动作很清楚,不过场上裁判没吹犯规,当然,每场球的情况都不一样,比赛的氛围和尺度也各有不同,但无论如何,这终究是踢足球,裁判都得根据足球的规矩和常识,去做出他认为最合适的决定。

针对元敏诚这次犯规行为,他是否使用了拖拽动作,这是显而易见的,然而,这种拖拽的强度是否达到了需要判罚点球的标准,这就存在疑问了。我们觉得不存在,运动者在赛场上的举止应当得体,然而轻微的拖拽在所难免,倘若每项拖拽都予判罚,那么赛事将难以顺畅开展,因此裁判必须把握拖拽的分寸,这个分寸相当难拿捏,既然如此棘手,就必须从足球运动本质和规则内涵进行周全评估,视频里杨立瑜跌倒的主因,在于元敏诚在身体碰撞后导致他失去平衡,但这次身体碰撞属于合理的冲撞,随后元敏诚有个短暂的扯对方手臂的举动,我们认定这种扯动的力度并未足以让对方跌倒。因此,我们认为不判罚犯规更符合规则精神。

然而,症结在于马宁身上,他身为国内首个哨,坦言,他对违规行为的判断力要强于国内所有其他裁判,因此他的裁决具备一定参考价值,象征着相当分量。本场比赛的VAR由王迪担任,他同时也是一位国际级裁判员,即便是国家级裁判也未必会参与,毕竟他们不会去质疑一位国际级权威的判罚,例如去年浙江和国安的比赛中,戴弋戈当值时做出了一次明显不属于点球的判罚,而负责VAR的马宁却选择介入,戴弋戈在回看后决定判罚点球,比赛结束后多数评议认为VAR的介入是不恰当的,点球的判罚也存在问题。这或许只是揣测,但马宁作为国际级裁判,其作用力对戴弋戈的最终裁决产生了显著影响。

第65分钟恩加德乌在罚球区控球出现差错,费利佩抢断成功,恩加德乌冲动铲倒费利佩,马宁判罚犯规,并且因为阻碍了有潜力的进攻判给黄牌,接着VAR系统介入,马宁回放后以破坏明显进球可能为由改判红牌,这是本轮第五个通过VAR系统识别改判红牌的犯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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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判罚的红牌里,只有拜合拉木属于恶意犯规,其余都是严重违规动作,马宁的犯规则另当别论,它属于策略性侵犯,情况有所不同,因为判定是否构成破坏对方即将入球的策略性犯规时,需要权衡更多细节,有时整体局势的考量更为关键,仓促间未必能准确判断,特别是在费利佩倒地那一刻,国安左翼的防守球员已经赶过来,这可能让裁判在判定是否为恶意犯规时产生犹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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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超裁判马宁红牌_中超裁判争议_马宁裁判判罚分析

从另一个角度分析,假如恩加德乌没有犯规,费利佩就能创造一个单刀机会,国安的边路防守球员很难进行有效拦截,所以这算是一个典型的恶意犯规,马宁最初判罚点球是明显错误的,VAR进行干预是恰当的,马宁回看后改判红牌也是正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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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比奥在本场比赛中罚入点球,随后他佩戴面具进行庆祝,转播画面并未显示马宁对他出示黄牌,根据规定,比赛期间佩戴面具庆祝是需要受到警告的。

今日议题为中联赛裁判不应过度倚重视频助理裁判,我着重提及沈寅豪与王竞执裁的两场球赛,特别是沈寅豪两次显而易见的严重犯规未被察觉,身为国际级裁判,若无VAR技术便不会作出判罚。

天津津门虎与青岛海牛的较量中,沈寅豪借助VAR系统两次更改红牌判定结果。当沈寅豪两次出示黄牌后,均未能认定犯规的严重性。或许他考虑到有VAR系统作为后盾,故意采取保守判罚策略,即便出现失误也有系统纠错。这种判罚心态决定了其永远无法跻身国际顶级裁判行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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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寅豪那个位置,我认为不太理想,也许我没看明白,我自己都觉得难以接受,其实那里才是最合适的观看角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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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回严重犯规,沈寅豪位置很近,对方倒地时视线或许被挡,没看真切,但坦白说,这不该发生。我们虽然对马宁本场点球判罚存有不同看法,不过相较之下,马宁对严重犯规的判断力明显胜过其他裁判。身为国际级且常执亚足联赛事的沈寅豪,理应提升第一时间判断犯规严重性的能力。U20亚洲杯那次非常明显的犯规,沈寅豪没能察觉到,赛后还让对方提出了复议,结果他自己只判了一场小组赛,而且那场比赛没有VAR系统,无法进行干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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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样观察梅州客家与山东的较量,王竞的判罚比沈寅豪更为荒谬,沈寅豪至少判罚了犯规,只是犯规的严重性不明确,他直接没有判罚犯规,看到这个转播画面,说没看见无论如何都难以令人信服,唯一值得商榷的是钟浩然的踩踏是否用力过猛。

起跳时直接踩在对手膝盖部位,此举对对方身体构成重大威胁,钟浩然在踩踏之后虽做了收腿反应,但鉴于踩踏部位,认定其构成严重犯规更为恰当,因此视频助理裁判介入后,裁判出示红牌的决定是恰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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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场比赛泰山泽卡攻入第三粒进球,双方战成平局,裁判系统进行复核,王竞仔细审视视频后,确认进球有效。

VAR进行复核,判定毕津浩争顶时越位犯规,裁判查看视频后确认没有问题,坚持最初判决,从回放中清晰显示毕津浩的拼抢属于正常冲撞,并无违规行为,VAR的介入是不恰当的。

关于河南队同申花队的较量,我们最后谈谈吴曦的一次触球动作,是否应该被出示黄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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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队第42分钟,迈达纳通过头球方式向对方球门发起进攻,吴曦主动用手接触了皮球。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,部分观众质疑是否忽略了吴曦应该得到黄牌的情况,按照规定,防守方球员故意用手干扰破坏进球动作且未成功,应当被出示黄牌。

倘若吴曦伫立横梁附近,在足球穿越横梁界限那一刻以前运用该种手法阻碍球体,那么依据规章要求,即便球最终入网得分,他仍将面临黄牌惩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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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个角度拍摄后可以清晰看到,球完全越过了球门线,吴曦才用手接触了球,这意味着已经进球了,并非吴曦故意手球阻止进球,所以不给他黄牌是合理的。

重申一下,所有这些分析都是个人看法,分析都是根据个人对足球规则的认知,未必准确,甚至部分可能完全不对,请参照足协的评判。希望大家冷静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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